更新时间:2022.01.12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取保候审是一种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和候审两个方面。其中,取保是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审判,候审则是指等候审判。取保候审保证人,必须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制度中,公安司法机关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与本案件无牵连关系;2、有履行法定的保证义务的能力;3、政治权利未被剥夺,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
取保候审的担保人需要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
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的条件:与案件没有牵连;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以及愿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任担保人。
担保人一般需承担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
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3.不是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
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包括: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3、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
担保人担保条件有如下几种: 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 3、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担任保证人的民事主体。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中的人员,均为法律顾问。狭义而言,法律顾问指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1、缓刑不需要担保人,取保候审才需要保证人或提供保证金。 2、缓刑指的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法律并未规定其需要担保人,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不满足刑诉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则不予取保候审。刑诉法规定的四种情形为:1、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是管制、拘役或独立的附加刑;2、刑罚可能是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3、患病严重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哺乳期
承担的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就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在有效的担保合同纠纷中,担保人并不必然要承担责任。 (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 (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 (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这几种免除既可以是全部免除,也可以是部分免除,如免除罚息。在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