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商标权与商号权的纠纷的种类包括:将他人的商标登记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商号;将他人的商号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并经营相同的产品与服务;以及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注册在不同的产品上或者登记在不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上等。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 1、功能与作用不同。 2、表现形式不同。 3、专用权的实现方式与程序不同。 4、地域和时空的效力范围不同。 5、权利的实现方式不同。 6、产生的依据和保护程度不同。 7、同一个商事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商号,但是可以拥有无数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区别是:商标权的客体是已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区分商品和来源的标志。而商号权的客体只是区分企业本身的标志,具有人身权利属性,与特定商事主体的人格、身份密切相关。取得商标权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取得商号权是
商标权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
一、功能和作用不同 商号是用来区分不同的企业,而商标是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一般一个公司和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而对于商标则可以根据不同的商品来注册商标,在一定情况下商号有些时候还能作为商标使用,而商标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以作为商号使用的。 二、
商标既是表示商品来源,主要提升商品的声誉;而字号是用在区分分民事主体,彰示企业商业信誉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区别:功能和作用不同、表现形式不同、使用的范围和效力不同。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与在后的商号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即甲将乙已经享有商标权的文字作为商号进行登记,从而产生的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 二、在先登记的商号权与在后注册的商标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即甲将乙已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经过法定的程序让普通商标成为注册商标后,商标所有人一般就会成为商标权人。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等内容。
商标权的主体又称商标权人,是指经过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所有人。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充当商标权人,商标权人有其法律规定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
商标权的客体包括: 1、一般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组合音等,以及以上要素的组合,需经依法注册; 2、驰名商标:公众所熟知,有作为驰名商标被保护的记录。
商号权的性质主要包括: 1、人身性; 2、专用性。即商号权就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其注册的商号所享有的专用权; 3、财产性。即商号权可以转让和继承,给其使用人直接带来经济上的利益; 4、商号权的其他性质。
商号权的性质: 1、专用性。即商号权就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其注册的商号所享有的专用权; 2、财产性。即商号权可以转让和继承,给其使用人直接带来经济上的利益; 3、人身性; 4、商号权的其他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