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商标权是一个集合概念,它的权利内容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之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禁用权、商标续展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和商标诉讼权等多项权利。而商标专用权只是商标权的一部分。
商标权与商标专用权有如下区别: 1、含义有区别,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商标专用权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2、范围有区别,商标权包括所有权、专用权、禁用权、续展权、转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 1、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通常是通过申请而取得商标权。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
商标专有使用权是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商标专用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专有使用权。 (2)收益权许可权。 (3)处分权。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一、责令停止侵权; 二、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三、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四、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商标权的取得的原则包括使用原则、注册原则和混合原则。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取得商标权的原则如下: 1、使用原则,使用原则是指取得商标权的使用原则,是指商标权是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自然产生的; 2、注册原则,注册原则是指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原则,是指因注册事实而设立的商标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混合
一、原始取得,是指商标由商标权取得人创设的,其取得的商标权是最初直接取得的,而不是基于他人已存在的权利; 二、继受取得,是指商标权人取得的商标权基于他人已存在的权利而产生的,而非最初直接取得。”
一、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使用原则; (2)注册原则; (3)混合原则。 二、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1)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有权。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最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商标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国家商标总局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
商标专用权的期限是十年,自核准注册日起进行计算。如果保护期限届满,申请人可以申请续展,注意续展要在保护期限届满前12个月内提出; 如果不能再保护期限届满前12个月内提出的,可以在保护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提出,这是商标续展的宽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