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未订立合同时,劳动关系确认的办法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适用转继承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转继承一般指的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继承前,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 劳动者:录用条件和岗位要求不明确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录用条件不明确,我司以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劳动合同存在表述模糊、详简不当、与事实不符的法
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 一、员工有权要求双倍工资; 二、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相同点: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不同点: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是工资,而反映劳务关系的是劳务费。劳动合同仅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承揽合同、中介合同等都可以证明劳务关系的存在。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主体的范围不同; 2.主体的性质和关系不同; 3.客体不同; 4.主体的待遇不同;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区别:1.用工主体资格不同,只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能成为合法的用工主体,自然人是不能成为用工主体的。而劳务关系则无此限制;2.主体地位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具有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不同: 1、适用法律不同。 2、主体资格不同 3、主体地位不同。 4、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6、国家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7、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如下: (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单位; (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 1、用工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地位不同。 3、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不同。 4、适用法律不同。 5、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适用法律不同; (二)主体资格不同; (三)主体地位不同;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六)国家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七)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八)在审判决实践中应予区分的二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