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没有土地补偿,只会针对房屋进行补偿。集体土地征收,会有土地补偿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
拆迁民房土地面积一般不予单独赔偿,而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补偿数额,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
征收拆迁国有土地的赔偿标准是: 1、土地被征用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被征用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赔偿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被毁损的赔偿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1、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2、如果拆迁前
土地补偿标准首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来源于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拍卖或者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取得。还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或者划拨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
土地和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括土地区位补偿价格和土地替代价格。土地整理补偿价格是指被拆迁人在法定土地利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由土地安置和使用。公司的土地价值低于住宅和商业用地,由于厂区占地面积大,仓库面积大,场地补偿费往往是拆迁的重要组
集体厂房拆迁补偿的内容有被征收厂房的价值的补偿、因厂房造成搬迁需要的临时安置费、因征收厂房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集体企业拆迁主要是对建设用地的补偿费用、对厂房、宿舍建设的补偿、对企业经营设备、设施建设的补偿、对停产停业所造成损失的赔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没有赔偿,但是有一定的补偿,补偿包括有: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子拆迁没有房产证还是能得到拆迁补偿的。对于没有房产证但是能够证明房屋是合法拥有的,由政府部门确认后也是可以得到相应补偿的,需要经过政府确认和法律程序方可得到应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