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不是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不构成。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所以判处缓刑是不构成累犯的。
缓刑期过后犯罪的,不是累犯。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累犯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不属于。一般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犯,刑法结束之后在五年之后再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罪行的犯罪分子。但是缓刑考验期间,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法律对累犯的规定。
不构成。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人,并没有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消缓刑,将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
判处缓刑后犯罪是不构成累犯的。根据《刑法》对于累犯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缓刑期间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累犯的规定,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要求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的才可能构成,而在缓刑期间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因此不能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缓刑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不是累犯。缓刑期间,实际上是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都没执行,而构成累犯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因此缓刑期间犯新罪的是不构成累犯的。
被判处缓刑后再犯罪不是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不能构成。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如果缓刑期满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缓刑期满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不是。构成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缓刑,如果缓刑期满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被判处缓刑后,后罪无论是在缓刑期间犯的,
缓刑后犯罪不构成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判缓刑不能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