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
担保人做担保,需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担保人在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担责,再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向债务人追责。
取保候审担保人的条件是:与担保人的案件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担保人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
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为,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1、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 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要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
担保人做担保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承担的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连带保证责任,就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民法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为主债权提供担保责任,主要范围包括有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担保人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