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一)关于“拘禁”。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是指如房屋般被区划、包围了的处所。 (二)关于“其他方法”。“其他方法
非法拘禁罪追诉标准如下:非法拘禁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应与追诉;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应与追诉;多次非法拘禁、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应与追诉;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与追诉。
追诉非法拘禁罪的标准是: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轻伤、重伤、死亡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
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是继续犯,并不是只要拘禁了就构成犯罪,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时间。目前我国没有关于非法拘禁罪的拘禁时间的明确规定,但最高检在2006年有个针对职务犯罪的司法解释《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
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
一、如何认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
《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从这一规定
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涉嫌利用其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其有关刑事责任: 1、实施非法拘禁时间,持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实施非法拘禁他人达3次以上,或一次性实施非法拘禁的人数达3人以上的; 3、行为人非法拘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法经营罪,最高可以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并且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被认定为犯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以及买卖进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