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一般情况下,再婚登记时应向民政局提供《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明》,以证明已离异符合再婚的基本条件。《离婚证》丢失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登记的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
没有结婚证无法办理离婚,离婚时需要将结婚证进行上交。结婚证丢失的,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件等资料,前往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进行补办。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资料完整性、过往登记记录等,审核是否与颁发新证。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一般会颁发。获得新证之后
没有结婚证,确实属于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
没领结婚证离婚彩礼应当返还。在没有领婚姻证的情形下,依据法律规定,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双方可以就返还彩礼的金额先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结婚没领证不存在婚姻关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即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婚姻关系自领取结婚证时产生,若双方未领取的,不得就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就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想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证据,证明事实婚姻的存在,进而确认财产的分割问题,如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哪些不是,共同财产又如何分割。最后法院会要求双方补办结婚手续,如果
没有结婚证想办理离婚的,可以先到民政局补领结婚证,然后再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
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没有结婚证想离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男女双方当事人属于同居生活,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一般会告知其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后再申请离婚或者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男方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结婚证丢失。双方可以
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法律上不属于合法夫妻,所以不存在离婚一说,但是对于非婚生子女,应当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