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机关单位里的高温补贴要计入职工薪酬这一科目。如果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其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属于有明文规定的一项待遇,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每年6至8月都要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属于克扣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及时向各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指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的高温津贴数额。
高温补贴是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有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防暑降温费一般属于必要的劳动保护费用。
防暑降温费属于必要的劳动保护费用,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有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
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有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防暑降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因地区而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
高温补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补贴。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用人单位不能采
高温费的发放形式,不能以其他东西代替,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员工。同时各地应当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高温费的标准,到了夏季以后,如果室外温度过高的话,用人单位应当适当的减免户外工作。高温费是国家依据我国国情,要求各用人单位,在夏季达到一定标
福建高温补贴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发放高温补贴的月份是5-9月,其中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