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刑事案件中没有逮捕证不可以逮捕。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准逮捕,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后,公安机关才能进行逮捕,逮捕时必需出示逮捕证。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逮捕后可以撤案的。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的认定出现错误,或有新证据证明当事人无罪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撤案。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满足下列条件则在被逮捕后仍然可以取保候审:行为人是预备犯或者中止犯;行为人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行为人所犯的罪是过失犯罪的。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院可以批捕。逮捕的批准权或决定权属于检察院和法院,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在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如果需要逮捕的,可由法院依法进行决定,然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由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实行逮捕行动。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依法批准逮捕并不是定罪,两者处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自诉案件在符合相应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是会进行逮捕的。自诉案件的逮捕是由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院有权决定逮捕。逮捕应具备的3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是由公安机关进行逮捕行动,而检察院作出批准公安机关逮捕申请的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
法院没有逮捕的决定权。逮捕的权利只有公安机关才会有,法院和检察院只有相关的批捕权。法院和检察院下达批捕命令之后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相关执行。法院和检察院不得自行进行逮捕犯罪嫌疑人。但法院由决定逮捕的权利。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逮捕是司法机关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