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订立合同的合理的方式的理解: (1)格式条款中需要以合理的方式作出特别提示或者说明的,仅限于免责条款和限责条款,其他格式条款无需特别提示或说明。 (2)关于免责条款和限责条款的特别提示或说明必须是在合同订立时作出。 (3)特别提示或说明的具
主合同义务未履行保证合同成立。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大部分合同立即生效,即合同与合同生效同时生效; 2、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3、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取决于附加期限何时到来,即附延期合同; 4、合同成
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因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
定金合同成立主合同不一定成立,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
定金合同的成立不能直接确认主合同的效力。因为定金合同和主合同的关系不是主从关系,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因此,定金合同的成立不能反映主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
共同债务有一方不接受,也不影响承担清偿的责任。一般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是共同的债务。对于共同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意见处理。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只要认定为共同债务
主债与从债是两个单独的债,但由于其具有牵连性,从债的效力依附于主债的效力。区分主债与从债有三层含义: 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 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
合同成立之后对方违约的话,应当赔偿遭受损失一方的相应的损失。换句话说,具体的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受到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但是,如果违约方同意的话,也可以不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因此,合同成功订立之后,如果对方出现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