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7
盗伐林木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滥伐的林木的面积在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或者滥伐幼树的数量在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
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诉:1、带头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破坏植被面积较大,导致森林资源遭受损失;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3、盗伐或屡教不改的;4、不听劝阻盗伐林木,或威胁护林人
盗伐林木罪相关法律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
中国对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包括:滥伐林木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1、本罪与收购赃物罪的界限盗伐、滥伐的林木在广义上也属于赃物,因此对其进行非法收购、运输的行为也属于一种收购赃物的行为。区分的关键在于收购的对象不同。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应以本罪论处;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以外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立案标准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该判
盗伐林木的处罚标准如下: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量巨大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量特别巨大的,犯罪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或者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
盗伐林木罪认定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
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盗伐他人自留山上成片林木,数量较大,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
一般不是盗伐。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