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公民应当前往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前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填写离婚申请表,经该机关审查通过的,可在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
离婚可以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离婚手续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
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方式的离婚要去的地方和流程都不一样。如果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夫妻双方只要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了;如果是诉讼离婚,就要去法院起诉,而管辖法院应为被告住所地的法院,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为: 1、协议离婚的,一般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诉讼离婚的,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可以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的,应去对方户口所在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办理的地点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
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应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