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股东决议对全体股东以及公司产生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法律规定,能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主体有三类: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如下: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有: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 1、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其他非法律、行政法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包括: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基础;2、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一项合法的登记项目;3、因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变动,涉及
需要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如下: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债务豁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
挂名股东免责协议书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规定双方名称; 2.确立公司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处分权; 3.规定双方义务; 4.声明产生的法律责任的免责; 5.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6.协议生效时间、份数、签名等等 7.免责声明就是约定出
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 (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 (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 (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主要包括: 1、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2、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3、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等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 1、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2、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3、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4、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