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
民法典中已抵押的房产经抵押权人同意能转让。抵押人无权私自对已抵押的房产进行所有权的变更,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依法转让,转让时应告知受让人抵押事项,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
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不可以进行转让,除非经过质权人和出质人协商同意,对于转让出质的股权后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进行债务清偿或者提存。
不可转让的票据是可以质押的。 民法典规定,不可转让的票据,但出质人有处分权的,可以质押票据为债务担保。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
股权质押期间不可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
股权质押可以转让。在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时可以转让。其他情况下不被允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后的股权所得应当向质权人偿还债务。质权登记才能设立。
股权质押后一般不可以转让股权;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依法进行提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登记。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
股权不可以设立多个质押,股权进行质押后,其质权在办理质押登记的时候设立,根据法律规定已经进行质押的基金份额和股权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协商同意。
民法典票据质权人享有转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质权人转质需要出质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