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不能兼得。侵权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不再发放;其他。
如果是第三人而造成的伤害,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在不重叠的范围内可以兼得。民事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而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民事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劳动者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
工伤待遇与损害赔偿能否兼得,目前在我国司法界还有争议,各地判例也不同,有支持的,有不支持的,我个人认为在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关系方面,我国法律并没有采纳“择一选择”,即在前述两者之间选择其中一种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不能兼得,两种救济赔偿内容存在重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
可以的,法律并无禁止。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
劳动者是否能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判断侵权人是否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致使劳动者受到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赔偿,也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劳动者
在特定情况下,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够同时获得。首先,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工伤待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其次,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同时也是受害人的民事权利,侵害人
根据我国执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被冻结的。因为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对受到伤害的人进行的赔偿,它具有专属性,获得这个赔偿金的权利人是受到伤害的人,它不能被认定为遗产,所以不能被冻结。如果死者的近亲属想要拿回死亡赔偿金,他可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