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劳动鉴定申请一般需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行政复议一般在三十日内答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
如果社保行政部门已经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认定到申请鉴定一般需要两三个月左右。其中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是六十日内;而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能在此期限内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工伤人定时间如下: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30天内必须申报,若用人单位不申报,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和工会组织可以进行申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相关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
一般是需要等候2个月的,但是如果在工伤认定机构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的话机构有权利延长1个月,但是最迟需要在3个月内将结构公示出来,如果工作单位对此结果进行不服的话可以再进行工伤鉴定。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他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个人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60天内发布。如果专家组有争议,可以推迟30天。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
从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做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提出申请,则劳动者本人、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做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一般需要六十天出结果。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该从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开始起60天之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后,应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进行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