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宅基地被他人侵占的,可以先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请求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的土地所有权范围。
邻居强占宅基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村集体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对于人民政府所作的处理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
超占宅基地的,由当事人将超占的部分返还,当事人不返还的,由农村集体组织进行收回,对于超占部分的建筑物,由有关部门拆除。根据法律规定,村民应按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使用宅基地。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
强占别人宅基地是违法行为,一般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调解,或者交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行占有私人合法宅基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宅基地被占用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1、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超占宅基地的处理方法如下: 一、将超占的部分返还。可以将多余的宅基地有偿的退出交回给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是进行复垦,从而可以获得国家予以的相关补贴。 二、强制拆除,收回超占宅基地。如果超占宅基地后不愿意接受到国家的处罚的,这部分超占多占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