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离婚前想要转移财产,首先需要区分财产的性质。对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之前当然可以自由处分此项财产。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一方在婚前就享有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个人享有的财产,无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
一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由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所以其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的时候,该项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进行确定。具体来说,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
因对方出轨而离婚,法院不会直接判处出轨方少分财产。对此,无过错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从而得到一定的赔偿。虽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
一般情况下,双方已经离婚,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并不会进行重新分配,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这主要因为: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相应的分配。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登记离婚,如果双方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妥善处理的话,就无法真正
离婚期间转移财产可以追回。但是追回被转移的财产,有一定的难度。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的时候,首先由双方协议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话,就只能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加上对方名
婚后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意一方对婚后共同的财产是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若一方私自处理财产,势必打破这种平等。换句话说,婚后在不离婚的前提下,一般不能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即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拥有
夫妻离婚,婚前财产不需要进行处理。首先,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不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因为离婚需要处理的财产,应当是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以及存续
婚前财产加名后离婚后分割标准如下: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还贷部分
判断某房产是否是一方婚前财产,要看该房产是否在婚前购买的。总的来说,夫妻间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
离婚前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非法的行为。想要合法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除非转移以及使用财产的行为,是为了家庭共同体的日常生活或者生产经营需要。换句话说,要转移共同财产,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也就是双方必须经过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