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属于羁押的状态。如果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且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犯罪嫌疑人怀孕分娩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然后过了哺乳期再收监服刑。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逮捕的条件有: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 以上三个条件紧密联系,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逮捕。
犯罪嫌疑人构成重大立功的表现: (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终结的,应当由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有病的,首先就要考虑适不适合关押,然后选择申请取保候审。但是,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有病的,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首先,必须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不适合关押时,才可以以有病为由申请取保候审。其次,有病需要治疗的话,要向驻所检察官申请就诊。若
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工作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是不得疲惫讯问的,传唤最长时间不超过24小时,并且不得连续传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
关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利于侦查人员收集、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发现新的犯罪线索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罪行或行使辩护权。
如果嫌疑人不承认犯罪,但是证据确实、充分的,那么就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可以保释,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