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2
一、拘役在我国刑法上不是附加刑,是相对于有期无期具体刑期的一种。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
上诉不是一定不加刑,上诉不加刑是原则,但是也有例外情况,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加刑的原则不是绝对的,存在着两种例外情况,在《刑事诉讼法》中就有着该规定,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
上诉不是绝对不加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法院有可能加刑。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上诉不加刑的范围: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
上诉不加刑的范围是:由被告人或者是直系亲属或者是代理律师提起的,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有共犯的案件只有部分罪犯上诉的,那么不管是未上诉还是没有上诉,这个案件的共犯均不能加重刑罚。共同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罪犯提出抗诉,那么对其他一审的犯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3、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
我国的刑事处罚具体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对于一些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会同时宣告缓刑,但在主刑里面却找不到缓刑的影子,因此有的人就认为缓刑属于附加刑。那么缓刑是一种附加刑吗根据刑法的规定: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情况,而
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和对象都比较广泛。在适用方式上,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
上诉不加刑适用条件为: 1、被告人上诉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上诉不加刑;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对于上诉不加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