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
有如下规定: 1、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但工伤治疗须在定点医院,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伤保险治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收费标准。 2、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以国内市场普及型产品为限。 3、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因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包括: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1.女职工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顺产的,一次性补贴1800元;难产或多胞胎顺产的,一次性补贴2300元;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2.女职工怀孕不满14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自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主要包括门诊普通疾病的基本医疗费用;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及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对应医疗费用中,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
工伤保险待遇,涵盖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种待遇,也包括了医疗待遇,例如医疗报销,住院费,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异地治疗的食宿费,交通费,安装假肢,假牙,假眼等辅助工具的费用。
主要包括: 1、住院医疗待遇: (1)起付标准金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内的费用 (2)大额医疗基金报销标准:起过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费用,扣除全自费、乙类自付后,由大额医疗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8%。全年最高限额2
1、南宁职工医保住院医疗标准待遇有所提高,医疗费分担支付和床位费的支付各有其标准,医药费分甲乙丙类等级,职工分在职与退休人员各有其不同的医保报销标准 2、另外,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的等级划分,统筹基金起付也有不同的标准,定点医疗机构分为三级
职工患病医疗期的待遇包括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需要择一选择,医疗待遇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并且按照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工伤医疗待遇标准: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等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非工伤医疗期待遇根据本人实际上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确定。职工实际上的工作年限为十年以下的,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五年以下的医疗期是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是六个月。实际上工作的年限为十年以上的,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五年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