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1)提出设立的申请。发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2)签定协议、公司章程,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3)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 (4)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
(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1.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审批。3.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营业执照的申领。 (二)“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为方便中外投资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的批准手续如下: 一、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 二、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 三、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并同时呈报经贸部或其
设立外商投资公司手续如下: 1、确定公司名称后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对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核准; 3、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4、履行出资义务; 5、申请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 (二)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
外商投资公司增资流程是: 1、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2、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3、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4、汇入增资额度20%的外汇现金并办理验资手续; 5、凭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正式的增资手续。
一、外商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
1、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流程: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 4、办理用地手续; 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6、银行开户; 7、税务登记; 8、海关备案手续; 9、办理统计、财政管理登记;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担保的具体流程是,先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然后与债权人、债务人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再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最后担保正式设立。
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外币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有公司名称、章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的条件有: 1、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 2、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0%以上; 3、至少有一个发起人为外国股东; 4、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3年连续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