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继承人继承债权的法律规定: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但是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就已经存在着的债权才能作为遗产继承,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
被继承人的债权原则上继承人能够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
法定继承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均等的。其中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以下主体属于法定继承人具体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
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
取消法定继承人继承权有以下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
不一定需要继承。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遗产的继承,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继承财产,所以,法定继承人也是可以放弃继承的,而非必须继承,但是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适当给与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