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破产财产承担,按一定的优先顺序清偿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财产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而言,公司的债务自然是由公司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即使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独立的民事主体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公司的债务仍由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外担责,与法定代表人、股东无关。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破产后应当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一般由公司财产清偿。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2、破产人所欠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
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资产承担。 公司被宣告破产后,对于债权人债权不能得到足额清偿的,已足额认缴入股的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法院终结执行。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不需要额外以自身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无关。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未全面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股东需要对未出资
首先,公司有三独立; 人格独立:能够以自己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财产独立: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 责任独立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其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