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劳动仲裁起诉到法院可以反诉。反诉的前提是反诉的请求已经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审理,且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否则需要先走劳动仲裁程序,不服劳动仲裁后再向法院起诉。
如果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就不能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反之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
在有约定仲裁条款并有效的情形下,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在起诉时向法院明示有仲裁条款的,那么法院将不会受理。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示,法院受理后,如果对方没有在开庭前提交仲裁约定的话,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将继续审理,如果提交仲裁约定的话,除
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 如果仲裁裁决是国内仲裁机构作出的,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仲裁裁决是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
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效的判决、裁决履行。为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由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起诉法院必须为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法院。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服仲裁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但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十五日内到法院起诉。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十五日内起诉;当事人对终局裁决以外的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确有错误,要申请撤销的,则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去提出申请。
约定仲裁条款后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看此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当约定的仲裁条款有效时,只能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但若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或因仲裁条款不明确,而双方又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有
对于下列一裁终局的案件: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尽管用人单位不服也不能起诉,但有证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