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需要审查,依据结果而定。 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 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自首后不一定马上采取强制措施的。如果是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行为,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话,可能直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是情节严重的犯罪是会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的。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自次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自传唤后开始传唤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留不得超过三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到四日,对于重大案件和流窜团伙作案的嫌疑分子
一般是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提前逮捕前,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如果违反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申请逮捕,所以逮捕前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可以。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
嫌疑人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未采取强制措施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能直接提捕: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2、对象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等。
依情况分析: 一、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是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 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若行政机关是合法行使行政职权,无需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