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有以下三种: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具体分析有以下两点: 1、累犯是要距离上一次犯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以下三种法律后
缓刑期满后5年内犯罪是累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犯罪分子未发生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自然不符合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这一要求,所以不能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再故意犯罪,应构
刑事犯罪可以缓刑,也就是先行宣告定罪,但是暂时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全称是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法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宣告缓刑的犯
犯罪分子被刑事拘留后能否被判处缓刑,是要根据其被认定为何罪以及被判处多久刑罚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要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
未成年犯罪的处理主要有: 1、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按照所触犯的罪名定罪量刑;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特定罪名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特定罪名,情节恶劣,
根据我国刑法第74条的规定,累犯并不能适用缓刑制度。因此,无论什么情况,已经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都不能申请缓刑。具体来说,这主要是因为缓刑制度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同时不具有再犯罪危险的犯罪分子。累犯是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行为人,再犯罪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家属可以聘请律师介入案件,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聘请的律师,依法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并有权向其了解案件情况。同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根据《中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于犯罪嫌疑人需要被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对于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有以下三种: 1、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
要看员工在单位犯罪中所处的作用;1、如果在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追究刑事责任,即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
判实刑后申请缓刑的,需要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
缓刑的考验期满后,犯罪人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无论是在考验期内,还是在考验期外,被判缓刑的犯罪人再犯新罪的,都不会构成累犯。因为累犯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