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挪用公款罪立案后可以撤案。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撤案。撤案后如果发现新的证据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再进行立案。
挪用资金罪是可以撤诉的,例如犯罪嫌疑人将挪用的资金退还并且赔偿后,起诉人可以撤销起诉,如果是公诉的,刑事诉讼法对撤诉也作出了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判刑后仍需要还钱.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挪用公款罪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的,是可以判缓刑的。 一、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再危害社会; 三、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挪用公款罪不属于渎职罪,而是属于贪污贿赂罪。构成该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犯罪给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判刑后还是应该还钱的。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犯挪用公款罪
挪而未用符合条件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首先,从犯罪客体方面来讲,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判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不知是公款而挪用,一般不是犯罪。因为构成挪用公款罪需要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而不知是公款不属于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的范围。
犯挪用公款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被判刑后,仍可以依法予以追缴或退赔。犯罪分子应当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追缴赃款,追回赃款损失的,对于追回的部分,应作为量刑情节。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均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归还了,也只能是有一个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还是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