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香港生的孩子可以协议抚养权。对于香港生的孩子也是适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律规定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于双方都愿意抚养孩子的,也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孩子。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
香港有关离婚儿童监护的相关规定规定,一方或双方有权在子女未成年时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同住,其权利将在子女成年后被消灭。赡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但只要有特殊情况,相关问题的处理就会更加复杂。但是,只要在处理自己的问题上不再有争
孩子由一方抚养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约定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离婚之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约定共同抚养孩子。因为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首先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之后,才由法院判决。
这不是叫共同抚养,而应当是叫轮流抚养; 2、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予准许。
1、离婚后可以由夫妻双方轮流抚养,不过不能称为共同抚养; 2、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予准许; 2、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有一定的关系,但是这个关系影响并不大。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还是应当平等分割,但是在实践中并没有都是均等分割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女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在确定财产的分配的时候,会适当的照顾妇女以及
国内离婚的,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即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对于大陆居民持有的香港财产,国内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进行处分。在判决执行时,则由国内法
离婚后,作为无配偶者也可以收养孩子。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没有配偶的男性在收养异性子女的时候,必须满足与被收养人年龄差在四十周岁以上的要求。同时,由于收养法遵循了原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收养子女的时候,收养人必须满足原来无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