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撤销婚姻有两种途径,手续如下: 一、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二、由人民法院判决撒销婚姻。 1、受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1、协议离婚需要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等手续; 2、诉讼离婚需要提起诉讼、缴纳诉讼费、参与调解、审理、执行判决等手续。
婚姻撤销手续根据不同的撤销方式有所不同:第一种,受胁迫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第二种是受胁迫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
夫妻自愿离婚办理手续的方式: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当事人自愿,但双方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可起诉离婚。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
1、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在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并且双方的证件材料审核通过,准予离婚,同时发给离婚证; 3、若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后三十天
《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才能够领取离婚证,冷静期为三十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
夫妻自愿离婚需要走以下流程: 1、男女双方应当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表,提交离婚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 2、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后,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以及调解; 3、确属自愿离婚,且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仍要离婚的,准予登记,发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有自愿,并已妥善办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手续的,应当立即发给离婚证。所谓自愿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离婚,没有任何不情愿。同时,双方就子女监护和财产处置达成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现在自愿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对于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和身份证,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会予以登记,
双方当事人需要办理离婚证的,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和单位、居委会开具的介绍信等材料,亲自到任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婚姻登记处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一个月内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离婚登记,发放离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登记申请; 4、计算离婚冷静期。期限为一个月; 5、领取离婚证。 且前述手续仅限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若无法协议离婚的,需提交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