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债务人能在具备下列情形时起诉债权人: 1、债务人认为借款合同无效的; 2、债务人对债务利息有异议的; 3、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才能转让。因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如果债务人拒绝的,则不能免除。 如果债务人接受了免除债务的行为的,则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如果免除债务的,则免除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债务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并且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则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免除部分的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消灭,但是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让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债务
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诉债权人是可以的,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