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下列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1.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也他人同居的情况的。 2.存在家暴的。 3.一方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一方遗弃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 5.双方分居满两年,且分居是因为感情不和。 6.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受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中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婚姻冷暴力解决方法: 1、夫妻双方都不愿意说话,可以用其他方式交流,比如发短信,写邮件。如果条件不允许,写在纸上,写下你想对方说的话; 2、如果家里有孩子,可以从孩子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逐渐进行沟通,达到沟通的畅通。如果没有孩子,可以考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重婚会算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而重婚就是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近亲结婚的婚姻无效。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不能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者被撤
受胁迫结婚是指一方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法现在已经编入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婚姻家庭编第四十条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原婚姻法第四十条为: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可以使婚姻无效。目前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有两种,一种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享有撤销权,一种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享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