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1
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 1、生产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生产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生产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药品。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1、生产销售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生产销售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生产销售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生产销售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
仿制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以生产假药为目的,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 2、以生产假药为目的,在制成成品药的过程中,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 3、以生产假药为目的,印制假药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团伙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1、团伙未经药品局许可,自行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 2、在制成成品药的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 3、印制假药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为: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
生产、销售假药造成损失构成犯罪的立案标准为:出现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等情形的,则应当立案追诉。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假药生产、销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延误诊疗的; 3、指定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导致诊断和治疗延误; 4、缺乏急救所需的有效成分。 生产、销售假药罪,足以处以5
刑法中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规定是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的药品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生产的药品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生产的药品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生产的药品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
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
生产伪劣农药罪立案标准: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生产伪劣农药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