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离婚证外地一般不可以补的。但该外地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查后,确认情况属实,应予以补领。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要想领离婚证,那么只能通过协议离婚这种方法解除婚姻关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协商一致后,要想领取结婚证。那么只能在夫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目前我国是不支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领证。外地人如果把户口迁到了上海,就可以在上海办结婚证;如果没有,就不行。只要到达法律所规定的结婚条件(实质要件):到达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出自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符合一夫一妻原则,没有法律所禁止的疾病,以及不是法律是要求的近
结婚证能在外地办理。外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
结婚证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领取,不能在外地领取。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的结婚条件,并且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的,是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请求撤销婚姻的,
不可以,补办结婚证,要到原来领证的地方,也就是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如果是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是可以的。男女双方决定结为夫妻,但双方的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的,可共同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等机关开具的有关个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结婚证在外地一般是不可以办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必须由双方共同到中国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可以。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按照此条规定,可以
外地不可以领取结婚证,情况如下: 1、结婚证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的,但这里所说的外地必须满足的条件是男女双方一方中的户口所在地; 2、如果双方常年生活的城市都不是双方的户籍所在地,那么是不能够在实际生活地办理结婚证的; 3、在异地办理结婚证的时
异地是可以办身份证的,根据国家规定,若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且在外地长期稳定的生活居住的公民,是可以在外地补办不见或者过期的身份证。外地补办身份证需要居民到现在所居住的公安机关身份证的异地受理点办理有关手续,并且凭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身份证可以异地补办。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