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经当事人与银行协商一致可以更改住房贷款合同还款期限。依法成立的住房贷款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非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更改还款期限需提前一个月向贷款行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征得贷款行同意。
借贷不可以只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民间借贷一定注意好借条的签订和支付的凭证,只有借条的话是不行的,还要有这个支付的凭证,没有支付的凭证的话就证明不了借款已经给对方了,也会有一定的漏
合同通用条款可以改。合同当事人在成立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通用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只要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即为有效的合同行为。
合同的通用条款可以更改,只要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合同的任一条款都可以进行变更。但是没有经过协商一致的条款或者就变更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没有变更合同内容。
合同的通用条款是可以修改的,合同属于意定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修改和自行约定的。而根据合同签订所遵守的意思自治原则是可以修改的,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原则,它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普遍的
借款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补签的。且借款合同应当载明双方身份信息、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对于借贷行为,当事人一般是不可以只签借款合同的,同时还要出具支付凭证,即收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可以转让。借款人转移债务的,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贷款人可以转让债权,但是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当事人事先约定不可以转让的,从其约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五条第
借款合同是可以公证的。具体而言,公证的范围是非常广的,而公证的作用就在于增强合同的法定效力,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合同到期时,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由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由法院执行局直接执行,不需要诉讼。因此这也可以减少诉讼
可以补签,只要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即使在出借相关款项的当时没有签订借款合同,此后补签协议也是完全可以的,补签这种方式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禁止补签合同,那么合同效力就不会因为是否是补签的而产生变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