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有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具有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
有下列三种方式:1.减少股份,即每股金额不减只是减少股份总额。2.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的金额。3.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有以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董事会
根据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需符合下列条件: 1、应当有2到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有公司住所、名称、组织机构; 5、发起人制订公司章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有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监事会。这是必须设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的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等。注销步骤为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要件有: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本总额; 3、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
1、设立要求不同; 2、风险承担不同; 3、治理结构不同; 4、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 5、新增合伙人或股东不同; 6、利润分配不同; 7、税务承担不同。
发起人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如下: 1、股东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财产依法分割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