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主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与提起诉讼的
行政上诉状需要写明下列内容:上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被上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一审判决的案由、案号等情况;上诉人的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等。
行政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被上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一审判决的案由、案号等情况;上诉人的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错列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处理:可以申请变更。不会驳回。所谓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而是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将第三人错列为被告可以追加被告,将被告错列第三人可以申请变更。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而是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有: 1、行政处罚案件中未提起诉讼的共同被处罚人。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
错列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处理:可以申请变更。不会驳回。所谓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而是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案件上诉状一般可分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概况、诉讼请求等; (2)事实与理由,这两方面的内容可以分开写,也可合在一起写; (3)尾部,包括二审法院的名称、上诉人签名、日期、附项等。所要注意的有两点:一是上诉状要
行政诉讼二审上诉状应当写明上诉人的出生日期、姓名、性别、籍贯;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以及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等。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享有并承担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 作为利害关系人(包括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即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区别仅在于程序上,申请人是复议程序的发动者
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状应当载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信息,第三人的个人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诉至法院。此致;某县人民法院;具状人。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并且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里的利害关系是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仅限于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主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