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挂名股东避风险如下:如果不想承担这么多风险,可以少签名或放弃做注册股东。当公司正常运营盈利时,不会有风险;但当公司亏损,公司资不抵债时,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公司财务混乱,作为股东之一,可能会与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注册股东享有部分利益
名义股东会面临如下相关风险: 1、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请求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名义股东不能以其并非实际出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代持股协议无效时,名义股东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果挂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
注册股东有两种,一种是被借用的股东,另一种是同意注册的股东。两者都有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合伙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出合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
有以下方法可以规避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 1、与名义投资者签订合法有效的股权持有合同,约定股权归属; 二、保留履行出资义务的凭证; 3、适当参与公司经营,取得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四、其它方法。
挂名股东是指没有实际出资但却享有一定股东权利的情况,在生活中这类的挂名股东也不少。有些挂名股东所在的公司存在着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的法人代表也因此被拘留关押了起来,挂名股东也担心自己会不会承担责任以及
名义股东会面临如下相关风险: 1、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请求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名义股东不能以其并非实际出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代持股协议无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如下几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已经依法完成了其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且股东为设立人时,其他设立人均依法完成了相应的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