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标的物条款是合同的品名条款。所谓品名条款是买卖双方对具有一定外观形态并占有一定空间的有形商品达成共识的一种文字描述,又称标的物条款。就一般商品而言,只需在合同中列明双方意欲买卖的商品名称。
标的物条款是合同的品名条款。销售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通常在商品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列出缔约双方同意交易的商品名称,因此也称为标的物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
物业费新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二条中规定合同的内容需要有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合同标
合同标的物条款是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性能、成分、适用的质量标准、大小、重量、面积、形状、单价和总价、折扣等内容的条款。标的物需要包装的,应该表明该标准的名称、代号或编号,并且约定包装费用的承担方式。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
物业费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不接受或者不接受有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
《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费的规定是这样的: 1、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
施工合同属于合同法,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通常来说,合同的违约可以理解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而针对合同违约后的违约责任等情况,就主要需要参照民法典相关内容,大致如下: 1.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了损失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或者要采取措施补救或者补偿损失。 2.直接不履
合同标的物条款是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性能、成分、适用的质量标准、大小、重量、面积、形状、单价和总价、折扣等内容的条款。标的物需要包装的,应该表明该标准的名称、代号或编号,并且约定包装费用的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