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如果明知是非法集资而提供担保的,要承担责任;如果不知情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担保人一般需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承担。
如果担保人是在不知道是非法集资的情况下担任担保人的,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非法集资所产生的借贷行为是无效的,那么不知情的担保人自然就没必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非法集资,对于行为人以及因为非法集资导致资金受损的参与人都是存在责任的。那么关于非法集资责任承担?一般因为非法集资导致的资金损失,如果可以追回,那么可以要求非法集资人进行补偿,但是如果追不回,比如行为
《最高法院关于我国民间借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意见》保证合同是借贷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债务人涉嫌犯罪并不必然导致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以主合同债务人涉嫌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在依法认定主合同效力的前提
担保人非法集资是一回事,担保造假造成担保失败又是一回事,你是公开借款人不还款是你的事。借款被担保人用了又是一回事,你出据了借款手续怎会没责任呢这仅是我的分析,不要怕,具体还要看款项是否追回才能定夺。
荣城非法集资中担保人是否能免除担保责任,需要根据主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以及该主合同是否是用于从事非法集资流动来判定,两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也即在因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而受损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
非法集资介绍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其对非法集资行为是否知情。如果介绍人知情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帮助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一般对这种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