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欠了债务,部分还款后,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债务人部分还款,可以认定为中断诉讼时效。具有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开始计算。
还款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还款一般是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如果债务人偿还了部分欠款,则可以认定为中断诉讼时效。具有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开始计算。
部分诉讼时效中断情形主要有: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
过了诉讼时效又付款的,诉讼时效就中断。 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还款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但债务还是存在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还款是可以当作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中的认诺来认定的,所以是肯定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从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还款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之一。《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债务人部分还款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超过诉讼时效后还款能视为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取得拒绝履行抗辩权,但债务人自愿履行的,视为放弃抗辩权,履行有效。被告方在超过诉讼时效后履行义务,继续还款,这就清楚地证明他已经放弃了抗辩权,因而可以认定是对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或者说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的中断一般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由于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等到时效中断的事由被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