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条件包括: 1、卖方具有房屋权属及出卖资质; 2、双方当事人是为合同适格主体; 3、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等; 5、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
房屋买卖协议不算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所有权变更需要到房屋管理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仅凭房屋买卖协议是不能证明房屋是夫妻共同财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2、目标:客体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客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主体是房屋。主要包括以下
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属管辖一般是指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等情形。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适用专属管辖。政策性房屋有很多,包括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市场运作房、限价商品房、城中村改造住房等等。但商品房不属于政策性房屋,也就不适用专属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专属管辖。专属管辖一般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也即专属管辖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尽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但在《民事诉讼法司法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以下2个方法处理: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
两者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变动。合同转让是指
买卖合同不一定都是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房屋居间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