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办案人员的回避方式有: 1.自行回避,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 2.申请回避,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的执行申请被法院驳回的,驳回执行申请的救济途径如下: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质押合同的内容是: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 4、担保的范围、方式和时间;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7、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8、落款日期。
(一)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有关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缺乏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规范化操作流程及商标权资产评估的统一技术规范标准。 (二)目前,商标权质押贷款涉及商业银行方面的政策多是原则性和方向性的。 (三)地方政府对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推动力
债务人质押合同的内容有: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
解除股权质押有两个原因: 一、上市公司提前归还了贷款,或者解除了贷款担保,银行提前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二、有大股东或者关联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或者反担保让银行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解除质押就是对质押的解除。
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包括设立专门收费账户,并经过批准。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质押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 4、担保的范围、方式和时间;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7、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8、落款日期。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包括:生产,先占,添附,善意取得,没有所有权人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国家取得。继受取得包括:法律行为取得,事实行为取得,其他合法原因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