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寻衅滋事罪的辩护要点如下: 1、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3、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XX律师事务所某某分所接受被告人张三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张三同意,指派XXX律师作为张三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辩护人。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三构成寻衅滋事罪定性错误,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更
寻衅滋事的辩护词主要是以下内容: 首先、在此次案件中,被告人不具备寻衅滋事罪构成的主观要件; 其次、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的主观恶性也不大; 第三、被告人是初犯,偶犯。 最后、请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由被告人的父母进行严加管教。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行为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辩护意见无罪书一般包括首部、正文、结束语三部分。首部主要包括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前言。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结束语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以及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
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黑恶势力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会构成寻衅事罪,还有可能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要依据具体的案情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犯本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