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离婚法院的判决: 一、涉及到子女的部分,一般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予以判决; 二、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涉及离婚,则需以“双方感情是否坡垒”为依据进行裁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流程: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确定监护人的范围; 4、各位有监护资格的主体表达自己的意愿
办理委托监护人去所在的区或市的公证处办理即可。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等料。
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
开具法定监护人证明,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办理变更监护人的办法是:只有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
办理意定监护人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监护协议书,然后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意定监护协议应当明确意定监护事项、监护职责、监护条件实现的确认方式、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有: (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二)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
法院离婚手续的办理: 1、原告写好离婚起诉书,并准备所需的证据; 2、原告向法院递交离婚材料; 3、法院受理该诉讼,并在法定时间内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 4、法院通知双方参加庭审; 5、法院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案件; 6、法院在审理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向法院申请监护人要由与被监护人有关的个人或者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指定监护后,不得擅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