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不是一定要回原籍登记处。若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离婚证不一定要在原结婚登记地领取。离婚证可以在夫妻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需要注意的时候民法典实施之后,申请离婚登记之后不能马上领取离婚证,需要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不一定需要到结婚登记地。离婚的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应当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双方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任何一方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原告必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
离婚不一定要到婚姻登记地。 1.如果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登记结婚还需要离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带离婚证的,因为需要证明自己现在的婚姻状态,不管是复婚还是跟其他的人办理再婚登记都是一样的道理。除此之外还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剩下的跟第一次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都一样。
离婚不是一定在结婚登记地办理。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双方当事人既可以在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可以去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
离婚不是一定需前往结婚时的登记处办理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如果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再婚的话,是需要离婚证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