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1.先去退工备案登记对应的市或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2.再到指定街道或社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申报手续.3.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失业人员,按街道或社区要求及时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4.重新就业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城镇企业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一、重庆失业金按月领取申请手续 1.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组织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有视为交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
在重庆市领取失业金的标准: 1、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即1440元/月); 2、在重庆市参保,且户籍地在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的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在一定期间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