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强制执行的时间限制:如果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可以在行政决定的履行期限后立即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则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依法请求法院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
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具体如下: 1、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 2、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不超4个小时。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每天都要工作,只是对每天工作时间的上限作出了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